经典案例
A公司提供快餐服务。聘用施某任厨师长。一家在该公司订快餐的单位发现,收到的盒饭中竟然有一只蟑螂,于是向A公司发送了一张餐品中出现蟑螂的照片。最终与A公司解除了供餐合约。因为少了一个大客户,两个月后A公司以收益问题为由,向施某提出解雇发出书面辞退通知书,称因施某出餐中出现蟑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且工作期间辱骂其他员工,已经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故解除与施某的劳动合同。庭审中,施某认为,出餐出现蟑螂是其他员工疏忽和A公司管理不善所致;自己存在骂人、人身攻击更是无稽之谈。A公司违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侵害了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最终,A公司同意向施某支付赔偿金,双方还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等全部劳动争议一次性处理完毕。关注我,获取最新案例解读。实体上,当员工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程序上,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本案中,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属于解除程序违法,因此,用人单位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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