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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单位以劳动者未按要求发朋友圈,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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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到A医院从事驾驶员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A医院召开会议。要求员工微信朋友圈推广活动每日向医院推荐社会上关注度较高女性关注的文章或者链接供小组讨论后推荐给医院筛选考核对粉丝在200以上视为有效未达到粉丝量的乐捐200元/人陈某因未在朋友圈转发或者推送A医院微信链接每月被扣除工资200元共计扣除10000元。

A医院向陈某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陈某不遵守公司文件规定未完成交办工作任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陈某申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决A医院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3200元陈某工作期间被扣除工资10000元。双方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本案中。A医院以总经理办公会的名义下发通知要求劳动者在微信朋友圈中推广相关链接,但总经理办公会不能代替职工代表大会。其发的通知不应视为

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并以劳动者未按照要求在微信朋友圈中推广相关链接为由克扣劳动者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一审法院遂判决某妇产医院支付陈某工作期间被扣除的工资100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80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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