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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怎么计算医疗期

文字缩放:[大][中][小] 咨询时间:2024/10/27 9:30:12     浏览次数:51

所谓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决定医疗期长短的因素有两个:

一是劳动者工龄以及本单位工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劳动者的医疗期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24个月,要结合劳动者的总工龄和本单位工龄来确定。值得注意的是,医疗期不仅包括连续计算的时间,也包括累加计算的时间。只是在累加时不能无限期累计,而是在一定的时间阶段内进行累加。由于医疗期是阶段性累加的结果,在实践中就存在医疗期循环计算的问题。

二是劳动者所患疾病类型。《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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